长春企业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指南如下:
前期准备:
企业应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或者因涉嫌犯罪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形。
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过往发行的债券或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状态。
有合理的外债资金需求,且自身具备相应的偿债能力和健全的外债风险防控机制。
明确需求规划:确定外债的规模、期限、利率、用途等关键要素,并制定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还款计划,资金用途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如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项目建设等实体经济领域,不得用于投机、炒作等行为。
材料准备:
《外债登记申请表》:准确填写企业及外债相关信息。
企业基本证照: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完成多证合一的企业无需提供后两者)。
财务报告:经审计的企业近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便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借款合同或意向书:明确借款金额、期限、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措施等重要条款的外债借款合同或意向书。
资金用途说明及证明文件:详细说明外债资金的用途,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项目审批文件、收购合同、意向书等。
内部决议文件:企业内部关于举借外债的决议文件,如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等。
担保材料(如有):如果外债有担保措施,需提供担保合同及相关资料,包括担保人的资质证明、担保物的评估报告等。
网上申报:
注册与登录:自 2020 年 11 月 1日起,企业申请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需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的网络系统进行办理。企业进入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 “政务服务”频道或指定的网络系统进行注册和登录。
填写申请:按照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如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准备好的备案材料。
提交纸质材料(如有要求):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将纸质版申请材料报送至指定的政务服务大厅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提交时,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与反馈:
形式审查:政务服务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予以接收。
复审与受理:承办司局收到申请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予以受理。审核登记机关受理之日起,通常会在一定时间内(如3 个月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结果。对于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及时通知企业进行补充。
取得备案证明:若企业的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相关部门将出具备案证明,如《企业借用外债备案登记证明》。企业在获得备案证明后,即可按照备案计划进行外债融资活动。
后续管理:
信息报送:企业在获得备案后,应在每期外债发行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系统向审核登记机关报送发行信息,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和外债借用情况等。
风险管理:企业应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运行、国际收支状况等,强化外债风险意识,制定风险防控预案,合理选择金融市场工具有效规避和对冲可能存在的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