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1,毕 业生在毕业二年内,可 申请学士学位 ;
外 语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申请学士学位
(1)参 加全国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 ,
《英语 (二 )》 (英 语专业考第二外语)成 绩 60分 以上 (含 60
分,免 试无效);
(2)省 外考生参加所在省学位办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
外语考试,成 绩合格 ;
(3)参 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 (简 称 PETS3)笔 试
成绩合格 ;
(4)参 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简 称 CET4)或 全国大学
英语六级考试 (简 称 CET6)笔 试成绩 400分 以上 (含 400分 );
(5)托 福考成绩达到 50分 ,雅 思考试成绩达到 么分 ;
(6)取 得吉林省学位办或省属高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位
外语考试联考合作体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
学士学位外语水平考试合格证书 ;
(7)参加我校 自行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
|(8)在四年之内已获得本科学士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