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林长春企业从事无人机航拍旅拍等经营性业务 合规开展需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合格证 申请流程步骤介绍
吉林长春企业从事无人机航拍旅拍等经营性业务,需依法申请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以下简称 “运营合格证”)。根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CCAR-92 部)及吉林省地方政策,结合长春实际情况,以下是具体申请流程及操作指南:

| 阶段 | 关键动作 | 耗时 | 资源对接 |
|---|---|---|---|
| 材料准备 | 工商变更 + 人员培训 + 设备租赁 | 10 天 | 龙航无人机基地(7 天取证) |
| 系统申报 | UOM 平台填报 + 风险评估报告 | 3 天 | 起航无人机科技(3 天出报告) |
| 审核发证 | 地方初审 + 专家评审 + 绿色通道加速 | 15 天 | 净月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加急通道) |
| 首飞准备 | 空域申请 + 飞行计划报备 | 2 天 | UTMISS 系统(1 天审批) |
通过以上流程,长春企业可在 30 天内以零设备投资获取特定类运营合格证,满足航拍旅拍等经营性需求。建议同步关注长春净月高新区低空经济政策,及时申请设备租赁补贴及起降场建设补助,降低运营成本。

| 成立日期 | 2020年03月25日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晓静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第一类/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等。 | ||
| 经营范围 | 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云计算中心(限PUE值在1.4以下);企业管理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咨询;产品设计;销售医疗器械(I类、II类)、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家用电器、工艺品、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 公司简介 | 是一家专注于增值电信、SP运营、互联网经营等领域企业,总部及运营中心设立于首都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公司技术和实力雄厚,超十万业务成功案例,行业口碑广受各界认可,主要能办理: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ICP许可证办理,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EDI许可证,SP许可证,ISP许可证,IDC许可证,CDN许可证代办。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人才为本、诚信立业的经营原则,荟萃业界精英,以优质的服务态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