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必须具备住建局以及房屋安全鉴定协会颁发的房屋鉴定资质证书 普通房屋安全鉴定资质,不能作为司法鉴定用途一般的房屋安全鉴定项目有以下多种分类
房屋建筑(包括工业和民用)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鉴定 房屋建筑抗震性能鉴定 房屋建筑灾后(如地震、火灾等)受损鉴定房屋建筑改造(如加层、结构改动等)可行性检测鉴定
房屋建筑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鉴定 房屋建筑改变用途和使用条件鉴定
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房屋建筑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房屋建筑使用中发现安全问题鉴定 房屋建筑耐久性和适用性出现问题鉴定
房屋建筑不均匀沉降或倾斜安全鉴定 有安全隐患的建筑检测鉴定
建筑结构振动检测与监测 新建或在建工程结构质量检测
长期停工后重新开工的工程质量检测 无正规建设手续的房屋(包括临建)的安全鉴定
建筑工程加固质量的检测 建筑工程质量缺陷检测鉴定
建筑工程事故现场调查鉴定 房屋建筑装修工程质量检测鉴定
房屋安全鉴定单位 是直接授权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 无需在当地有备案 具备检测鉴定资质能承接全国范围各项建筑房屋安全鉴定
并对建筑工程的诊治与改造提供优化方案和技术咨询服务 提供性鉴定报告 协助客户在当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贯彻省、市有关安全管理会议精神,加强房屋安全管理,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及《〈长春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市继续深入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危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即:自查排查阶段6月7日至6月22日,检查阶段2013年6月23日至2013年7月8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城市规划区内依法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均属于本次排查范围。 且重点对以下房屋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一)已鉴定为C、D级的危险房屋;
(二)使用年限三十年以上住宅房屋,使用五十年以上非住宅房屋;
(三)使用年限未超过30年,承重构件出现结构性裂缝的,基础出现变形的,木结构出现腐烂的,钢结构构件锈蚀严重的,混凝土梁、板、架、柱出现酥裂的;
(四)房屋投入使用后曾经进行过房屋拆改的;
(五)改变房屋设计用途,明显增加荷载,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